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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总表 45
三、支出总表 4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妇联的地方组织,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其主要工作有: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三是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四是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和监督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执法检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五是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六是指导县(区)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省、市妇女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巩固和扩大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七是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八是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九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实施绩效目标项目8项,按照年初项目相应指标要求,进行了全面落实完成:“两纲”监测、幸福家庭、普法维权、强基固本、市级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巾帼建功、妇儿民生、女性素质提升培训以及妇女儿童专项活动的开展,实施巾帼建新功行动,新增培育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古蔺县永吉村甜橙示范基地”,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古蔺苗乡织女园,市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3个、市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0个;培育女性致富带头人100余人;开展“千名女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举办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8场,提供女性就业岗位3.7万个;开展“万名农村妇女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酒城月嫂、家政服务、手工编织、竹编工艺等各类培训97场次,培训妇女2362人。开展寻找“美丽庭院”活动,选树市级示范户100户,精品户10户,建设“美丽庭院”市级示范区7处。实施幸福家庭行动,评选市级最美家庭100户,其中推荐评选出省级最美家庭5户、全国最美家庭2户。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征集作品800余件,择优向省上推荐205件,其中有24件作品获奖。市级评选健康个人100个、健康家庭500户。建设儿童之家。全市建设14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投入资金280万,开展各级各类活动1000余场。开展家教服务,在全市三区规范化打造社区家长学校93个,实现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全覆盖。承接省级项目,在江阳区白招牌社区和龙马潭区金龙镇曹坝村2所省级示范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实施巾帼维权服务行动:强化普法宣传,把握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八进”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市巾帼维权女律师团成员在全市开展普法巡回讲座93场。强化婚姻调解妇女维权工作体系,开展泸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建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点)17个。
实施强基固本行动,广建组织,全市“两新”妇女组织达120余个,推进妇联组织进园区,整合各方资源,孵化培育一批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的社会组织,形成“两委四会+N社会组织”协同支持体系。坚持党建带妇建,探索创新党建带妇建“四带工作法”。实施素质提升行动:针对酒城大众女性、机关女干部、精英女性、农村女性等不同群体需求,实施分类培训,精心打造泸州“一堂一团一班一计划”女性文化品牌。推出“酒城讲坛•女性大讲堂”,围绕女性健康、家庭教育、妇女维权等专题开展讲座。打响 “市级机关女干部合唱团”品牌,联合厦门大学举办“卓越女性研修班”,选派70名优秀女干部参训。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一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本级)
2、 泸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54.5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2.87万元,增长44%。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就业保障经费的增加,涉及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的增加及补缴等,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51.91万元,增长133%;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变动,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10.87万元,增长30%;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127.31万元,增长71% .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5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18万元,占9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占1.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7万元,占0.04%。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5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84万元,占64%;项目支出305.71万元,占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4.1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2.5万元,增长44%。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就业保障经费的增加,涉及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的增加及补缴等,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51.91万元,增长133%;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变动,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10.87万元,增长30%;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127.31万元,增长71%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7.5万元,增长44%。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就业保障经费的增加,涉及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的增加及补缴等,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51.91万元,增长133%;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变动,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10.87万元,增长30%;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收支较2017年增加了127.31万元,增长71%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3.64万元,占8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72万元,占10.8%;医疗卫生支出(类)11.89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类)46.93万元,占5.6%;农林水支出(类)10万元,占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6万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9.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7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5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预算6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预算费用支出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7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8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7万元,完成预算9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9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有所增长。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已封存交市公车改革办统一处置),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巾帼建功、妇儿民生,妇女思想引领,家庭教育等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完成预算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8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省妇联来泸督导、调研,省内相关单位来泸开展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较上年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级相关部门来泸州调研相关工作接待1.22万元,北京众友东方集团来泸调研接待0.18万元,制作宣传片、记者采访等接待0.26万元,最美家庭巡讲接待0.22万元,汇报工作接待0.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事业工作交流,上级督查指导、工作调研,省内相关单位来泸开展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泸州市妇女联合会通过对维护、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事业有关项目的具体落实、实施,切实为泸州妇女儿童办了好事、办了实事,圆满完成了市委和省妇联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泸州市妇女联合会项目的实施,展示了巾帼风采,提升了妇女创业平台,突出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引领广大妇女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幸福家庭”“巾帼建功”“女性素质提升培训”、“强基固本”、“普法维权”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幸福家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01万元,执行数为19.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妇女儿童工作的健康发展,并通过成立幸福家庭宣讲团,设立幸福典型激励项目,弘扬了好家风好家训,促进了妇女儿童工作发展,推动了家庭教育进一步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家庭教育创新工作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调查调研,寻找新的切入点,引入新理念,进一步落地落实。
2.强基固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3万元,执行数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妇女组织建设,发挥了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率达到90%。发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下一步改进措施:努力探索创新,以党建带妇建,落实“大中小微”区域化建设模式。
3.女性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针对酒城大众女性、机关女干部、精英女性、农村女性等不同群体需求,实施分类培训工作的开展,精心打造泸州“一堂一团一班一计划”女性文化品牌,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政治思想理论教育和业务学习积极性,妇女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女性文化层次、思想观念及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强化培训,提升女性素质修养。
4.巾帼建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了酒城巾帼带头致富,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引导促进巾帼脱贫、创业就业,展示了巾帼风采。发现的主要问题:引导推动巾帼建新功,创新创业带动一方经济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基础素养、专业技能和创业创新能力。
5.普法维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妇女儿童维权意识,不断完善了妇女维权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任重道远,由于接受教育和思想理念的差异,维权工作还需加大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基层维权组织并充分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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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幸福家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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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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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01 |
执行数: |
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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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9.01 |
其中-财政拨款: |
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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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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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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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幸福家庭宣讲团,设立幸福典型激励项目,开展家风家教活动,弘扬好风气。 |
成功举办2018年泸州市“最美家庭”揭晓暨事迹巡讲活动,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实施家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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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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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评选活动 |
评选出市级最美家庭100户 |
评选出市级最美家庭100户,其中推荐评选出省级最美家庭5户、全国最美家庭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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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征文活动 |
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 |
征集作品800余件,择优向省上推荐20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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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评选活动 |
评选健康个人100个、健康家庭500户 |
评选健康个人100个、健康家庭5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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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评选活动 |
实施家安工程,安全贤内助。
|
实施家安工程,评选39名安全贤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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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先进事迹演讲 |
开展“最美家庭”事迹宣讲 |
成功开展省市“最美家庭”巡回宣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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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底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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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减少家庭纠纷 |
减少家庭纠纷率90% |
减少家庭纠纷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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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家庭教育覆盖面 |
覆盖率90% |
覆盖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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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对家庭及家庭教育工作的满意度95%以上。 |
群众对家庭及家庭教育工作的满意度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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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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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强基固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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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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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3 |
执行数: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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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3 |
其中-财政拨款: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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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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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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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
拓展“两新”,整合各方资源,孵化培育一批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的社会组织,形成“两委四会+N社会组织”协同支持体系,全市“两新”妇女组织达120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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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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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拓展“两新”,推动妇联组织进园区 |
新建妇女组织 |
全市“两新”妇女组织达120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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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建设开展 |
整合各方资源,培养社会组织 |
孵化培育一批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的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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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建设开展 |
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
推进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楼栋单元共建“微区域”,设置“幸福微家”,贴近妇女群众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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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底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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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妇女参政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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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以上 |
95%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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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女性素质提升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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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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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4 |
执行数: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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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4 |
其中-财政拨款: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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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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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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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广大妇女和妇联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
加强了对广大妇女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妇女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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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妇女终生学习计划 |
推出“酒城讲坛•女性大讲堂”开展专题培训 |
围绕女性健康、家庭教育、妇女维权等专题开展讲座4次,参训人近20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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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专题培训 |
联合厦门大学举办“卓越女性研修班” |
选派70名优秀女干部参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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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展示妇女风采 |
打响 “市级机关女干部合唱团”品牌 |
拥有团员200余名,每周六常态开展培训,在市上大型活动中展示女干部风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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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底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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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培训覆盖率 |
业务培训覆盖率100%, |
业务培训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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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女性素质提升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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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以上 |
98%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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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巾帼建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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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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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 |
执行数: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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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9 |
其中-财政拨款: |
19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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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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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升基础素养、专业技能和创业创新能力为重点,联合举办女性职业指导讲座,积极引导贫困妇女就业创业 |
积极探索“互联网+巾帼产业发展+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巾帼脱贫农户”模式。新增培育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提升妇女基础素养、专业技能和创业创新能力,通过联合举办女性职业指导讲座,积极引导贫困妇女就业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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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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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场次 |
通过“基础培训+个性化定制”,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 |
各类培训97场次,培训妇女23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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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立培训基地 |
培养,建立就业示范基地 |
市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3个、市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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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提升培训 |
开展“百名巾帼致富带头人”培育、“千名女性职业技能培训”、“万名农村妇女能力提升”工程 |
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8场,提供女性就职的家政、营销、管理、智能终端等就业岗位3.7万个,4950名女性求职者参加招聘会,现场达成意向成交近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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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底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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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技能意识提升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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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创业意识提升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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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99%。 |
群众满意度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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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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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普法维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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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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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 |
执行数: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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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7 |
其中-财政拨款: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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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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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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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宣传率达到90%,妇女儿童工作发展提高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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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建立健全维权站点,强化维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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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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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法制宣传模式 |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
邀请市巾帼维权女律师团成员在全市开展普法巡回讲座93场,聆听群众达1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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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立维权站点 |
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建立健全维权示范点 |
打造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点)1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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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健全婚姻调解体系 |
强化婚姻调解,不断完善妇女维权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
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乡镇 ( 街道)、村 ( 社区) 建立婚姻家庭纠纷组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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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底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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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普法维权知晓宣传率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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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州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幸福家庭”项目、“巾帼建功”项目、“女性素质提升培训”项目、“强基固本”项目、“普法维权”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泸州市妇女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4万元,比2017年增加55.22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水电费、物管费及日常维护等支出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泸州市妇女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州市妇女联合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职业年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除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2.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一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泸州市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妇联的地方组织,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其主要工作有: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三是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四是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和监督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执法检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五是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六是指导县(区)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省、市妇女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巩固和扩大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七是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八是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九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市妇联机关行政编制1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有事业编制5人。2018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另有长期临聘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854.1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854.1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妇联的工作思路,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目标,坚持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这一工作生命线,不断深化“两纲监测”、“幸福家庭”、“普法维权”、“强基固本”、“ 市级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经费”、“ 妇儿民生经费”、“女性素质提升培训”和“妇女儿童专项资金”,推进妇联系统深化改革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改革创新,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推动泸州市跨越发展、努力推动全市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专项预算管理。
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及执行流程规范资金的使用,做到手续齐全,账务清楚、准确。在预算执行方面,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经费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项目执行有序、有效运行。
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规范的格式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未收到社会各方面质疑的信息。
(三)结果应用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中央和省委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深入实施“两纲监测”、“幸福家庭”、“普法维权”、“强基固本”、“ 市级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经费”、“ 妇儿民生经费”、“女性素质提升培训”和“妇女儿童专项资金”,推动全市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推动泸州市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要求,市妇联根据编制年初预算时设立的部门绩效目标以及年终绩效超额完成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认为本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并按要求执行。
(二)存在问题。
市妇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并简述说明了绩效指标如何反映项目的实施效果,以及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关系,但还存在绩效目标的设置还不够科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深度不够、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1.结合全市妇联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各项绩效目标,力求保证项目达到促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妇女儿童需求的效果;
2.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基础上,上升到科学性、有效性、效益性上来;
3.加强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加强重点工作,改进薄弱环节,使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全市妇女工作服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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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部门预算编制 |
预算编制 |
目标制定 |
10 |
9.6 |
目标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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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准确 |
10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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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
支出控制 |
10 |
9.6 |
|
动态调整 |
10 |
7 |
||
执行进度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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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结果 |
预算完成 |
10 |
10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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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结果运用 |
自评质量 |
自评准确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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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目标公开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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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公开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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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反馈 |
结果整改 |
4 |
4 |
|
应用反馈 |
4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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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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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3.6 |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点击下载附件/data/upload/file/20210603/20210603175252_62058.xls
附件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