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推荐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0 17: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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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妇联关于《开展评选表扬“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川妇知〔2021〕41号)文件要求,经严格审核把关,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2个):
泸州市泸县妇女联合会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妇女联合会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2个):
刘小燕 泸州市合江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罗 洁 泸州市龙马潭区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10日起至8月12日。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组织和个人有异议,请于2021年8月12日18:00前向市妇联组织联络部反映。个人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
公示联系电话:0830-3191412。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