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第二届四川省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0 10: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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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妇联、省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二届四川省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妇知【2020】53号)要求,经层层推荐,综合评审,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四川省五好家庭:(9户)
1、林知秋家庭;
2、廖明秀家庭;
3、万丽家庭;
4、陈飞家庭;
5、陈显荣家庭;
6、余廷兰家庭;
7、杨于璐家庭;
8、张元奇家庭;
9、费易家庭。
二、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9个)
1、泸州市妇联
2、江阳区妇联
3、龙马潭区妇联
4、纳溪区妇联
5、泸县妇联
6、合江县妇联
7、叙永县妇联
8、古蔺县妇联
9、金龙镇人民政府
三、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9个)
1、刘斌(市妇联)
2、王维雨(市委宣传部)
3、王芳(泸师附小城西学校)
4、郑谊文(龙马潭区教育服务中心)
5、巫远开(纳溪区妇联)
6、张锐(泸县文明办)
7、徐宁(泸高合江分校)
8、罗雪芹(叙永县东大街小学)
9、许迁(古蔺县彰德街道奢香社区)
公示期2020年10月20日——10月22日,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2020年10月22日18:30前通过来电、来信、面谈等形式以真实姓名向市妇联家庭儿童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0830-3114209
特此公示。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0月20日